法律问答

口头赌博算吗?可以不给口头上说的钱吗?

网络诈骗
2023-10-12 06: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赌博输的钱可以不给吗
    1、赌博输不给钱可以,但是当事人一般是会被行政处罚的,严重的话,会构成赌博罪的,会负刑事责任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一般难以追回。当事人也属于聚众赌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收集证据向警察举报,如果能积极举报他人的赌博,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 法律分析:赌债可以不还。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口头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如果债权人要求还款的话,债务人是可以拒绝偿还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赌债可以不还。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口头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如果债权人要求还款的话,债务人是可以拒绝偿还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