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说上个月的工资是每月15日发的,但是我现在辞职了,可以一起结算工资吗?

讨薪
2023-10-12 09:0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工资按照正常工作日与合同约定的结算即可。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
  • 在员工辞职后,工资应当一次性进行结算,其应得的工资=月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按规定是需要及时结算工资,但是现实绝大部分是到下一个周期统一发工资。你被辞退单位应当有合理的理由,如果单位没有合理的理由可能涉及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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