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方式有:
(一)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
(二)非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和以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