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患有抑郁症,男方提出离婚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10-12 09: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患有抑郁症,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的。我国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的,应当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一方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作出离婚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一方患有抑郁症的情况下,是能提出离婚的。但如果没有因为抑郁症影响夫妻感情的不构成离婚条件。如果因为对方的病情,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可以提出申请,法院会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老婆患抑郁症怎么离婚
    1、老婆患抑郁症离婚解决方式如下: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3)一方患有抑郁症不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患有抑郁症而起诉离婚的,一般不准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办理的条件有什么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