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教师,因重病告假,教育局扣我工资500,学校扣我工资1000,我觉得学校扣的工资不应该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2 11: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老师的工资被非法克扣,劳动者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要看校方扣的是什么钱,比如:迟到、缺勤绩效考核不达标或者损害学校公物等等。如果这些因素在学校的制度中有明示,并且老师和校方也已签署过类似内容的协议,那么学校扣钱无可厚非的。如果是保证金或一些摊派的费用,扣钱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 法律分析:将教师工资扣一部分 作为绩效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劳动关系的,就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