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2 12: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对双方没有配偶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双方只要不是AA制或有特别约定,在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债权债务,一般都会认为以属于共有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财产分割起诉需要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财产分割所需材料: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离婚双方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产分割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没有领结婚证,双方共同买房的,属于共有。对于共有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同时还应考虑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对财产所做贡献的大小以及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等种种因素,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具体分割。
    如果房屋还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能确定房屋权属状况,法院应当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居住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法律分析:没有领结婚证,双方共同买房的,属于共有。对于共有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同时还应考虑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对财产所做贡献的大小以及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等种种因素,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具体分割。
    如果房屋还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能确定房屋权属状况,法院应当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居住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