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欠3千块钱1年了不还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0-12 13: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欠钱不给的,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法律分析:可以先进行协商,如若协商无效可以起诉。欠钱不还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还钱,甚至可能会强制执行。欠钱不还是可以利用诉讼的途径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在起诉的时候就要多方面的收集相关的证据,只有材料齐全而且起诉的流程合法才有可能会胜诉。
    对于已经将债务纠纷上诉至人民法院,然后并且也胜诉了的,但是债务人依旧以各种理由不还钱的,此时可以按照法定的流程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 向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