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10万先息后本,一个月还利息3500

债务追讨
2023-10-12 13:42: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一、等额本息:
    将贷款利息和本金相加,然后均分到贷款期限的每个月上,每月还一样的钱。
    二、等额本金:
    将借款本金等分,当月利息按照剩余未还金额计算。每期还款的本金不变,利息越来越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可以。你说的这是贷款之后的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有多种,可以自行选择,但有的贷款是不支持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具体得看这笔贷款的相关还款方式和个人资质。
    拓展资料:
    一、 贷款
    1、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2、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二、贷款“三性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1)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2)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3)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