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跟我说明天不用来了,把我口头辞退了

无故辞退
2023-10-12 14: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老板口头辞退员工,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老板无过错的,是有效的;如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例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老板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来辞退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否则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被口头辞退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关问题,及时向相关机构部门投诉、信访,获取录音资料,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等方式。用人单位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出具书面证明。
    被公司口头辞退,职工应要求出具书面证明。公司不出具的,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出具。在公司出具书面证明之前,应正常出勤,防止公司不承认口头辞退按旷工处理,职工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
    出勤公司不考勤或者不安排工作的,应自己设法保留相关证据。公司口头通知辞退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说先口头通知然后给予书面通知按照合同法走是合理的,单方面的口头辞退是违法的。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签劳动合同口头通知解雇怎么办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口头通知,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