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方婚前全额买房,加上女朋友名字有没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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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婚前男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女方的名字就算共有产权。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双方婚后对
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
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
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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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婚前男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女方的名字就算共有产权。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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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全款买房,在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属于对女方的赠与,女方可以合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份额,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男方以后有
证据证明这个加名的行为,是因为女方以
结婚为名主动索要财物,男方迫于无奈不得已加名,男方以后是可以要求返还的。男方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被欺诈或者被胁迫而赠与的房产,男方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女方返还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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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