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女方有精神疾病,男方离家出走并向女方提出离婚,女方不想离婚,男方把所有存款全部带走了,我想问一下女方怎么才能利益最大化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0-12 15: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给予适当帮助而不是赔偿。首先,一方婚后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因此主张离婚,法院考虑双方的感情状况,可以判决准予离婚,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其次,请求离婚的一方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并且还要先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并且保障其离婚后的生活,接着才能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一、女方有精神病离婚需要赔偿吗
    不存在赔偿的。但是可以要求男方适当给予生活帮助。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有精神病该怎样离婚
    你好看病期间的花费可以要求男方承担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 1、女方有疾病,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精神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会支持,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2、如果因为男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这个是属于精神抚慰性质的。
    3、女方有疾病且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帮助,可以是房产、也可以经济资助等等。

    解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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