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没有可能拿到身份证和结婚证去银行查对方的存款?

2023-10-12 15: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 持相关的法律文书, 可以到对应银行查询交易明细。
    律师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有二种方法:
    第一种,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银行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
    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第二种,通过查询。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开具调查令或申请调查。
    而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
    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另外,会申请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外,一定要在申请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打印存取款明细。
    实践中,除了合法途径外,还有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当事人存款的途径。我们认为,这是严重违反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法》的行为,我们是不赞成当事人采取此类手段的。
    拓展资料:
    一、 如何删除银行卡信息?
    要想删除银行卡的信息,只能通过注销银行卡账户来实现。因为,银行卡的明细一旦产生,是不可人为删除的,它是作为银行对账的依据存在的。
    银行卡一旦注销,所有的交易记录以及持卡人的身份信息都会被清除,所以注销需谨慎。
    二、 银行卡可以异地打印明细吗?
    可以异地打印明细。因为银行的系统是全国联网的,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异地打印明细:
    1.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银行卡所属银行的任意一家网点,使用自助查询设备查询并打印明细或者在非现金业务窗口请工作人员帮忙打印;
    2、如果您的银行卡开通了网银功能,也可以登录个人网银账户,在手机上查询并打印明细。
  • 法律分析:律师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有二种方法。第一种,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银行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
    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第二种,通过法院查询。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
    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另外,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外,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
    实践中,除了合法途径外,还有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当事人存款的途径。我们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行为,我们是不赞成当事人采取此类手段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律师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有二种方法。第一种,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银行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
    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第二种,通过法院查询。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
    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另外,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外,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
    实践中,除了合法途径外,还有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当事人存款的途径。我们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行为,我们是不赞成当事人采取此类手段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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