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对方死亡负全部责任,如果两次协商,还会移交检察院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12 16: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只能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就民事赔偿方面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 ,或者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 诉讼过程中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只能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就民事赔偿方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有和解的可能,但只限于民事上的,对于刑事上的责任则不可以和解。也就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取得对方谅解了可以依法从宽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