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女性在一起处两三个月。发觉她目的性强。就分手了。分手她就要求我支付钱。不支付她用各种手段来危胁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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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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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花对方的钱分手后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的行为属于一种自愿赠与的行为,无法定情形的,是不可以要回的。若是有
证据证明是对方借款的,可以要回。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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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没有偿还对方债务的义务,恋爱期间债务如果是个人欠的一般由个人自己偿还;如果是以
结婚为目的,为筹备婚礼,欠下的债务,按照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男女朋友就有偿还对方债务的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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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