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车祸伤员送医院后,因联系不到家属,在急诊大厅放了一个多小时没有任何急救措施。直到家属到医院后才抢救,伤员隔天死亡,医院有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13 05: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务人员应将事情及时报告给相关人员,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住院期间回家后突发死亡,如果是经过医院允许后回家的,那么医院承担责任,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患者未经过医院方的允许,擅自回家引发的死亡,那么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医疗责任事故有以下具体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的;
    2、患者家属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3、当事人拒绝、阻挠尸检,导致对死因判定产生偏差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