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劳务公司进了工厂。现在工厂不想要我了。我说我要离职了。他让我去找这家工厂的劳务公司的负责人。当我找到他时,我告诉我继续工作,所以我说我不会离开。工厂要我怎么回去继续工作?他只是想让我离开,给我一分钱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3 08: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解除方式:劳动者可以向工会说明情况,由工会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就是合同到期后想要离开现在的公司去其他的更有发展或者更好的公司工作。但是公司又不替自己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或者不发放相应的工资要求劳动者留下来。那么面对这个问题,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呢?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就终止,劳动者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结算工资。其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劳动者搜集证据,计算出工资数额,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最后用人单位不替劳动者办理相应手续也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人社局投诉。也可以通过补办的方式重新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