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要交多少税费?

房屋产权
2023-10-13 08: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加子女名字需要交的费用有:以出让的方式加子女名需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房产满5年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以赠与的方式加子女名需交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以继承的方式加子女名需交公证费。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的缴税规定为:评估价乘以契税税率,再除以3。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分为赠与和转让,即过户两种方式,在房产证加名字要收取相应的费用,主要有契税、工本费等。法律依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房产证加子女名字缴税为评估价乘以契税税率,再除以3。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分为赠与和转让,即过户两种方式,在房产证加名字要收取相应的费用,主要有契税、工本费等。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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