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的积极条件是: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及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