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资证明书要记载哪些事项

公司成立
2023-10-13 09: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资证明书的法定记载事项有五项:
    1.公司的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出资的数额和出资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法律分析:出资证明书的法定记载事项有五项:
    1.公司的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出资的数额和出资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成立日期;
    (三) 公司注册资本;
    (四)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出资证明书要记载的事项包括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以及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出资证明书具有推定效力。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