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如何赔偿搬走?

租赁合同
2023-10-13 09: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东没到期要求搬走的赔偿是:
    1、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终止合同,租户可以选择与房东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并给与适当违约的补偿;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维权。房东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一般协商解决。
    一般情况下,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合意,才能变更或撤销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搬走的赔偿如下: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被房东赶出来,应当要求房东赔偿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房东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可以不搬。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3.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