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院误诊,切除扁桃体,切除后发现是其他原因,可以索赔吗?已经快一年了,手术后发现诊断错误,转院了,医院一句话也没说,就搁置了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0-13 09: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确实存在误诊的话,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和医院予以沟通,后期的赔偿问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联系专业医疗纠纷律师进行解决。医疗纠纷四种处理途径:
    1、双方自愿协商(适用于赔偿数额在5万以内的);
    2、向医院所属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适用于赔偿数额在15万以内的);
    3、向医院所属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行政调解(能满足患方预期的可能性很低);
    4、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获得公平公正的赔偿)。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被误诊后可以要求医院给予赔偿。如果该误诊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应该依法予以赔偿。但即使咨询的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只要医院存在过错,依然可以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予以赔偿,赔偿应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误诊漏诊是由于医院方的责任导致,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