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直播唱歌用的是全民K歌的伴奏会不会存在侵权,

侵权赔偿
2023-10-13 10: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及时起诉解决
  • 网络直播中唱别人的歌构成侵权。直播间唱歌不能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形,如果未经著作人许可,应当构成侵犯其著作权,主播未经许可,擅自演唱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歌曲,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4、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 用别人的歌当伴奏即使注明作者的名字,但是未得到作者的许可或者授权仍旧属于侵权行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特殊的情况的,有另外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