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按暖气交费,一月份应该交暖气费吗?

2023-10-13 10:3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暖气费一般是在供热采暖期前三十日内交纳,具体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超过一定时间未缴纳,供热公司有权停暖气。通常由物业发布通知,业主根据物业的通知进行缴纳。
    大部分地区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用热人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供热单位。
  • 取暖费每年发几个月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比较冷的地方,发放的时间就比较长。取暖费一般有两种发放形式,即发取暖费和发放取暖物品。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对此类情况,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费属于福利费支出,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则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虽然会计核算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劳动保护费中列支。

  • 不能。暖气是不能按月缴费的,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暖气费是按照采暖期的一百二十一天计算的,其费用平均到每一天。暖气缴费一般是缴纳整个采暖期的费用,要么就整个采暖期都不用。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