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别人在酒驾后无缘无故被侮辱,被欧洲打的前提下,推了他一下,导致他醉酒摔倒,手轻微骨折。我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承担多少?你想承担吗?

名誉毁谤
2023-10-13 10: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名誉侵权主要有四种承担责任方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其中,停止侵害是指如果侵权人尚未停止侵权行为,办案人员首先应当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劝其自觉停止侵权行为;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公民和法人名誉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通过人民法院要求侵权人在影响所及之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或者解除、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和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赔礼道歉,是指侵权人向受害人承认其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诚恳认错并表示歉意。从消除影响角度讲,必须当众进行。赔偿损失,分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失赔偿。
  • 对方酒驾引发打架可以报警处理。如果轻伤,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方先打人只是酌情考虑的量刑因素。轻微伤,进行民事赔偿。对酒驾者达不到醉酒状态,予以治安拘留;达到醉酒状态,依法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定刑是拘役。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