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最长时间如下: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9、诉前财产保全最长期限是3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