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者合同上写着试用期三个月,可三个月后,也不给转正工资,原因是还没有考核,这样合法吗?

讨薪
2023-10-13 12: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人社局投诉的
  • 建议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 不合法,试用期也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维护权利: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