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谁的公积金买房,房产证只写谁的名字

房屋买卖
2023-10-13 13: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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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用公积金买房子是必须写在个人名下,但是房产证上也是可以写别人名字的,需要经过本人的同意,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可以证明是自己购房,才可以进行公积金的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
    :用公积金买房子是必须写在个人名下,但是房产证上也是可以写别人名字的,需要经过本人的同意,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可以证明是自己购房,才可以进行公积金的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贷款买房,谁是贷款主体房产证上就要写谁的名字,可以添加共同还款人房产证上可以添加名字。
    1、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和提供的贷款资料要以拥有公积金福利的人为借款人主体;
    2、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3、其贷款的条件是:
    (1)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4)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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