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属于集体产权,20多年前老人买了地盖,现在面临拆迁,户口也没搬过来,怎么办,拆迁还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23-10-13 14: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能否获得拆迁赔偿款,需要结合赔偿方案和具体事实判断。一般来说,根据所述户口迁回的事实,应该是在征收拆迁公告作出之前,否则可能涉嫌违法。户口迁入,在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中也有不同的法律评价。
  • 法律分析:老房子拆了一般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老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是需要看老房子是属于集体土地房屋拆除,还是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若是集体土地拆迁,是会补偿宅基地低价和重建成本;而国有土地拆迁的话,需要根据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