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判项包括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而“财产刑”仅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由人民法院立即执行。
一、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中下列判项的执行:
1.罚金、没收财产;
2.追缴、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3.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4.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5.其他应当由人民
法院执行的相关涉财产的判项。
二、犯罪了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犯罪的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我国对犯罪分子的刑罚可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3、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三、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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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第272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