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张的父母离婚,她跟父亲生活,母亲的户口留在老家,老家拆迁了按人口补偿,小张和母亲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23-10-13 17:4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补偿家庭内部如何分配 首先要看补偿之前这个被拆迁的房屋是谁所有。如果是个人所有,那不涉及分配问题,应当贵房屋的产权人所有。 其次如果这个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那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对于拆迁,不同的地区,拆迁政策也有所不同,有些地区是按照户口上的人数进行补偿,有些地区是按照房屋面积来确定补偿款,因此,建议详细咨询一下当地政府,了解一下具体的拆迁政策。
    那有人会问,夫妻离婚后,一方应将户口迁出而为迁出,另一方可以申请分户吗。
    可以,但不同的地区迁入政策不同。以安徽为例,申请人提交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离婚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迁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对方户口迁出,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调解无效的,派出所可以将其户口挂靠社区、村(居)委会集体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7修订)》
    第三十五条 〔离婚户口办理〕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分户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
    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应及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
    离婚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迁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对方户口迁出,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调解无效的,派出所(户办大厅)可以将其户口挂靠社区(行政村)集体户。
    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问题,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办理;协商不一致的,公安派出所告知后按法院判决结果办理。


  • 一般情况来说的话,拆迁无非两两种,一种是给予住房安置,另一种就是进行货币化补偿了,这种是由老人自己做决定。

    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