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家虚假宣传卖东西。买到的与商家宣传的不一样

不正当竞争
2023-10-13 19:0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如下:
    1、主体判断上,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
    2、侵权方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
    3、侵权方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的成分;
    4、虚假宣传及误导宣传的后果是否损害了消费者或竞争者的权益,是否足以增加侵权方的竞争优势,使其获得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从而损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规定虚假宣传怎么处罚
    1、因虚假宣传行为而发生的经营额达到5万元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5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罚款1000元;
    2、虚假宣传行为延续的时间达到三个月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三个月的,每增加1个月,增加罚款3000元;
    3、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费用达到5000元的,增加罚款5000元;超过5000元的,每增加1000元,增加罚款2000元。
  •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虚假宣传的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
  • 认定虚假宣传的条件是:主体上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恶意;是否存在虚假的成分,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竞争者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虚假宣传的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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