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了车祸,对方全责,我脸上有面部伤,但是没构成伤残,住院半个月,住院费用了10000元,对方大概能赔我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14 04: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脸上受伤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脸上受伤的,有关责任人要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按医院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按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来确定;
    3、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支出的实际费用来计算;
    4、护理费、营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误工费及护理费每一项最低赔偿标准每日144元,如果实际收入高于此数额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每日100元,营养费每日100元,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辽宁地区的,10级伤残一般赔偿70000元伤残赔偿金,5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
    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