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
2023-10-14 08:2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取保候审意味什么,就意味着案件到了庭审阶段,法院已接受对该案进行审判。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证据,决定是否对其判处刑罚,但是并不意味着案件到了公诉阶段就会判刑,这主要还是看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链是否充分等。公诉案件,即刑事公诉案件,是各级检察机关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规定,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
    但是,解除取保候审不意味结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才算是结案的。
    相关法律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 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首先是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其次是,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最后,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办理解除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