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需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4 08: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一般是需提前通知对方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的,需要在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决定不续签的,则也要合理地提前通知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一般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当事人无需提前通知。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但是如果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要求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应当提前通知;如果劳动合同因解除而终止的,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直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