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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能获得吗

社会保险
2023-10-14 0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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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被拖欠工资且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能获得失业保险:非因本人意愿而失业的;在失业前与用人单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且劳动者登记了失业,打算再就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属于法定过错,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情形下,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失业金。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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