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金饰店虚假销售,是否可以退一赔三?

消费者维权
2023-10-14 10: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一赔三”适合卖家有欺诈行为,即遇上了消费欺诈,就可以用“退一赔三”来索赔。当然,如果在售卖时卖家有主动承诺“退一赔十”,那就应该按照承诺的“退一赔十”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 商家欺诈销售商品会退一赔三。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明知产品不合格而欺诈消费者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商家虚假宣传可以退一赔三。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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