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轻伤二级人跑了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4 11: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轻伤二级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需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方可明确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标准分别根据下列法律规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确定。
    构成伤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以20年乘以伤残系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犯罪证据后,如果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的,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轻伤二级可以由致人受伤者和受害者进行调解,如果致人受伤者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致人受伤者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对致人受伤者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八十四条 经立案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并在移送案件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者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通知其家属。
  • 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犯罪证据后,如果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的,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轻伤二级可以由致人受伤者和受害者进行调解,如果致人受伤者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致人受伤者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对致人受伤者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八十四条 经立案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并在移送案件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者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通知其家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