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怎样追加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3-10-14 11: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后可以追加抚养费。但应满足以下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追加的。
    2、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3、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4、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在离婚之后存在这些情形可以追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增加抚养费以父母有给付能力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追加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包括:
    1、被扶养人生活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及消费水平提高,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