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保转回老家需办什么手续

2023-10-14 12: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转回老家需要办理如下手续: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1、将个人社保转回老家,首先需要所在的单位开出证明,依据此证明才能从当地的社保局开社保转出需要的文件。
    2、开出证明后,去当地的社保局,给工作人员说明,要将个人社保转回自己户口所在地,这时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出示身份证和证明,按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
    3、一切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出养老保险参数缴纳评证、参保评证两份文件。
    4、将这两份文件交给个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人员,社保转回个人户口所在地。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法律分析:
    一、社保转移需要的手续是:
    1.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保险关系接续;
    3.其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
    二、社保转移需要的材料是: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