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租房付租金拖拖拉拉,不给物业费,房东有权提前解除房租合同

房屋租赁
2023-10-14 12: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依据租赁合同约定进行维权
  • 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
    1、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的;
    3、承租人未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房屋的性质租赁房屋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情形;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的情形;以及承租人未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房屋的性质租赁房屋的情形等。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