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包括哪些规定

抵押担保
2023-10-14 12: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土地抵押的法律规定如下: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2.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4.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5.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6.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贷款人土地抵押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 贷款人土地抵押法律规定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