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生证上母亲名字写错了能改吗

2023-10-14 12: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办好以后不可以改名字。 新生儿父母在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确定新生儿的姓名,并按照目前户籍登记规定,新生儿可以随父姓或随母姓。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作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可以改。孩子父母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需孩子双方父母都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孩子的曾用名,不影响出生证的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般不可以修改。若要更改出生证明的名字,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更改名字,户口的名字更改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更改出生证明的名字。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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