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出租房屋需要交纳什么税

房屋租赁
2023-10-14 12: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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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产税:企业出租房屋需要缴纳房产税,通常按照租金年收入的12%进行缴纳。
    2、印花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按照租金的
    0.1%缴纳。
    3、营业税:按照租金的5%进行缴纳。
    4、城市维护建设税:通常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1%进行缴纳。
    5、教育附加费: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3%进行缴纳。
    6、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照租金的2%收取。
    7、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企业出租房屋属于不动产租赁,应按9%交纳增值税及附加税,按出租金额交纳12%房产税,按合同金额交纳千分之一印花税,以及出租房屋收入交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

  •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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