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在外边打工,半年来对我和孩子不管不问,我在家带着孩子,自己挣钱养孩子,他在外打工五六年了,他挣的钱自己放着,我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离婚
2019-06-13 09:28: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就离婚财产的分配协商,但是如果一方能够通过举证的方式证明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时,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要求对方给予自己一定的赔偿,或者请求法院在财产分割上使对方少分一部分。
  • 关于债务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