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但是多年的房贷都是男方出的,离婚后房子该怎么分配呢?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4 13: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原来夫妻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一方。从房屋产权的角度来看,不管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房子都是属于两个人共同拥有的。
    所以,如果要进行房产的分割,可以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去计算房屋的价值。在这种情况里面,如果是属于贷款买房的性质,还要对贷款部分进行处理,在结婚之前由夫妻当中的一方自己出资购买房产,也就是说房屋的首付,是由一方当事人交的,在结婚之后,用属于两个人的共有财产,对房屋进行还贷,房屋的产权登记只登记了付首付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要离婚,关于房子的分割问题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方法去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原则上离婚时房产是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和份额分配,如果涉及第三人一般离婚时法院不予处理。房产有过婚内房产协议公证,要看你具体公证的内容。一般是按照公证内容来履行房产的分割。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分,照顾无过错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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