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父母借了女方的钱,离婚不愿意还

婚姻债务
2023-10-14 13: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男方父母借的钱是否需要偿还的确认方式:如果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应该与丈夫一起偿还。如果该笔钱款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的前提下,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法律依据:离婚男方父母借的钱是否需要偿还的确认方式:如果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应该与丈夫一起偿还。如果该笔钱款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的前提下,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1、丈夫欠女方父母的钱,女方要离婚想讨回债务的,有权请求其返还借款,如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2、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丈夫欠女方父母的钱,女方要离婚想讨回债务的,有权请求其返还借款,如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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