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夫妻一起贷款后面还回去了,男方又自己偷偷贷出去输完了,女方最好才知道,现在要离婚,女方要负担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10-14 14:0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以下债务: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2、夫妻财产约定中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后债务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那么无论夫妻是否离婚,这样的债务都需要双方一起偿还。当然,也不排除在婚后产生的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此时该债务就只能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除非另一方自愿偿还,否则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方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通常是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没到期的共同债务,包括信用卡或者消费贷这些没有还的贷款,那通常约定离婚后由一方来负责偿还,另一方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直接进行相应的补偿即可。
    2、有些是双方向各自的亲友借过钱,还没还清,那可以约定各自偿还各自亲友的钱,两个人之间如果有差额的,那用共同财产来补平即可,这样履行起来特别方便。
    3、有房屋贷款还没还清的,那就是谁得房,谁来还后面的尾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结婚后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财务,离婚也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如果是个人债务,那么由借债的一方承担。通常在离婚时共同财产需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由法院判决。个人借款,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或是共同经营的事业的,一般都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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