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材料

消费者维权
2023-10-14 14: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如下:
    1、私家车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书;
    4、车辆牌照;
    5、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事故车辆需携带证明材料;
    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车辆报废手续
    一、持相关材料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申领填写法律依据:《机动车报废单》并进行审核。
    二、对于达到报废要求和年限的车辆直接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而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三、将待报废的车辆移送至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四、由报废企业人员检查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等动力总成是否匹配,确认无误后开始对车辆进行拆解并拍照。
    五、带着报废车企出具的《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机动车档案,车辆报废办理完成。


  • 一、报废车辆需什么材料
    1、报废车辆需要材料如下: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3)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4)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第四十二条
    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二、车辆报废条件有哪些
    1、行驶公里数达到60万公里;
    2、未通过年检或没有按时年检的;
    3、超出国家的排放标准限制。
  • 报废车辆需要材料如下: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3、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4、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车辆报废条件有哪些
    1、行驶公里数达到60万公里;
    2、未通过年检或没有按时年检的;
    3、超出国家的排放标准限制。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第四十二条
    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