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朋友推荐我一个打九价的黄牛,这个黄牛给我推荐后,给我微信发了一个称他们公司的收款账户,然后我按照黄牛的要求转过去了,到现在了,他发票也不开,也不给打九价,让他退钱,他说钱没有发给他,他不管,让我去找那个公司。我有他的身份证照片,微信号码,电话号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10-14 14:4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
  • 解决客户不给钱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给钱;如果客户逾期仍不给的,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其支付价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也可以委托代为诉讼。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有下列几种方法:
    1、保留相关转款记录,及时找到商家,进行沟通处理,如果还不给发货,就选择其他方法。
    2、对此微商商户进行举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举报时对应选择,让平台进行处理。
    3、还可以进行派出所报警,收集好相关转款记录、聊天截图,未发货已收钱资料等等,到就近派出所进行报警,备案,让警方处理。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