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4号 我老家哥哥在家为了工作上的事与人发生了口角。晚上十点左右对方叫他朋友喝酒后直接冲到我哥家中殴打他,头部,腰均受伤。现在还在医院疗伤。医院检查下来是轻伤。当时已报警,警察当时已把四个人传去问话,做了笔录后就放人了。 两天后打人主谋妻子来家中道歉,说女儿考大学找工作有应影响,想私了,叫哥不要把事搞大。刘律师,像这种事一般怎么处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4 15:18: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法律分析:殴打他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轻伤以上后果要追究刑事责任,建议马上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因为伤害行为遭受损害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